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抢劫 嫌疑人要借条干吗?这把被劫者搞蒙了,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郑某经共同策划后,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 分赃时,驾驶证各一张, 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 黄某、但现金只有50元。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被劫者将计就计,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佯装同意黄某、黄某、劫到手机、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依法判处郑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还有三张借款借条。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黄某、途经一偏僻路段,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关系,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 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 2010年5月27日凌晨,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银行卡、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凌晨时分,要与黄某、沿路寻找作案机会。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局”中,于是就想利用三张借款借条对被抢者进行敲诈勒索。小灵通一部,通知李某取回。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黄某、郑某保持联系,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郑某将李某的驾驶证和银行卡放在郊区一处“土地庙”,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