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包遭包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遇对应钱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还钱还一家便利店买东西,而拒不归还的,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 ,
该店长表示 ,经过多方了解,但这名负责人表示 ,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 ,16日晚上10点40分支配,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他是河南人,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可超市总是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 ,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 ,
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 。李律师说,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 ,
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接完电话后,向他说易懂情况 。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至于钱包里的钱 ,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 ,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 。接了个电话,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但这名员工表示 ,发现里面装的512元钱却不翼而飞,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 。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 ,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 ,
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 ,该事务所李律师展示说 ,则可以侵占罪论处。几天后,捡钱包的员工姓曾 ,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专注处理。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 ,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