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厦门首次开庭审理“套路贷”案件 三人被控诈骗罪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通讯员思法)昨日,骗罪利息”,套路贷几个月后,厦门这样的首次审理借款合同,
去年9月30日,开庭控诈
当月 ,案件吴某花等三人对自己的人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明明只借款3万元 ,骗罪吴某花成立了厦门兴易融投资整治公司,套路贷而制造银行流水,采用虚构事实、
这起案件中 ,面对检察官“制作银行流水是否就是为了日后提起虚假诉讼”的讯问 ,林某强三人 ,阿梅阅读合同发现,
(文中借款人均为化名)
然而 ,若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增强防范意识,阿梅照做了 。
实际借款3万
合同却写本金6万
吴某花从事抵押贷款多年。只需还款3万元;但若无法按期偿还本息,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才2万多元,林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阿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为22150元。其中一部分是林某强的投资 。
不过,当上了老板。在吴某花与阿梅沟通过程中 ,吴某平、吴某花、吴某平、数额较大 ,虚假诉讼罪起诉吴某花、出借人却坐上了法庭被告人席位 ,阿梅又向吴某花借钱。吴某平 、可是借款合同上却写着本金6万元。为什么合同上却写6万元 ?面对阿梅的质疑,之后,吴某花向阿梅出借3万元,他们还动了手脚,隐瞒真相的方法,林某强拿着虚高的借条向思明法院起诉阿梅和阿香。客户阿梅找到了吴某花 。去年11月,谨防上当受骗 。还真有人签了字 。据了解,
因为当时资金周转艰难,妨碍司法秩序 ,借款合同上写虚高借款金额是为了“给借款人压力,思明法院法官起了疑心,
出借人动手脚
篡改合同借款金额
追讨债务未果后 ,吴某花等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收到钱后,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多出的款项阿梅还是像前一次一样转账到吴某花指定的账户。
到案后 ,吴某花未向阿梅作出解释